
小區環境衛生管理實施控制規范
小區環境衛生管理實施控制規范
一、目的與適用范圍
本規范規定了環境衛生管理實施的職責和方法,以保證環境衛生管理符合規范的要求。
適用于小區環境衛生管理的實施。
二、職責
服務質量管理部是環境衛生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,管理處負責環衛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。
三、實施規范
1、質管部組織環衛管理工作的實施
(1)制訂環衛管理的人員指標、工具配置指標、檢查標準;
(2)傳達布置各項環衛專項工作(除四害等);
(3)定期組織檢查環衛管理的執行情況;
(4)質管部按服務物資采購控制程序的要求采購必要的環衛物品。
2、管理處主任負責環衛工作的實施
(1)質管部制訂的人員指標,分割區域安排保潔員進行清潔;
(2)每月發放環衛清潔工具及勞保用品;
(3)每天對各保潔區域進行抽檢并記錄在衛生情況檢查表內,不合格情況記錄在小區衛生檢查不合格記錄表內;
(4)清潔時間、標準視各小區具體情況確定。
(5)管理員每天將各區域保潔情況記錄在小區衛生檢查情況表,不合格情況記錄在管理處衛生檢查不合格記錄表上。
(6)垃圾房清理(包括垃圾臨時中轉處)
- 每天清洗垃圾房或垃圾臨時中轉處;
- 每周噴藥消毒一次。
3、化糞池等環衛設施清疏
(1)管理處負責化糞池等環衛設施,使用情況的巡查;
(2)化糞池清疏一般為每年一次;
(3)化糞池等清疏外委專業清潔公司進行。
4、管理處對所使用的環衛工具進行保管維護和維修:
(1)管理處安排維修工定期檢修環衛工具(每月一次);
(2)每天用清潔劑、清水洗抹垃圾箱;
(3)每天洗桶后清洗洗桶池;
(4)每天由專人清理工具房一次(由管理員班長安排值班人員)。
5、文件和記錄
(1)管理處環衛工作安排表;
(2)小區衛生情況檢查表、小區衛生檢查不合格記錄、小區清潔工工作細則、小區衛生考核標準。
編制審核
批準生效日期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