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到期報告常見問答
合同到期報告里怎么寫終止原因才不踩雷?
終止原因不是寫心情日記,是寫觸發條件。翻合同原文,找到那條寫明終止情形的條款,照著抄下來,再對應填進這次發生了什么。比如合同寫“連續兩次付款超期30天可終止”,那就寫明第幾次、哪兩筆、超期幾天、是否發過催告函。別自己編理由,也別寫“因戰略調整”這種領導看了都皺眉的話。
合同到期報告里怎么寫評估結論才讓人信服?
結論不是投票打分,是根據前面寫的事實自然推出的判斷。前面寫了履約穩、響應快、問題少,結論就該是建議續簽;寫了多次延期、整改反復、配合度低,結論就得是建議終止。別在結論里突然冒出新觀點,也別寫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”,各方因素早該寫在前面了。
合同到期報告里違約情況怎么寫才算過關?
違約不是記黑賬,是擺事實講清楚誰在哪個節點沒做到什么。寫的時候就三句話:第一句寫合同約定的標準,第二句寫實際發生的偏差,第三句寫當時怎么處理的。別加分析,別寫態度問題,更別寫“鑒于對方誠懇認錯”這種廢話。有就是有,沒有就寫無,含糊其辭等于埋雷。